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正能量,推动形成崇德向善、扶正祛邪、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价值取向。芦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积极开展“芦山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通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民盟芦山总支委员、芦山县侨联专职副主席刘志刚,总支盟员、四川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杨虎被芦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芦山好人”。
(罗利)